采购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728,1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28,16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 |
1(套) |
否 |
工业
|
| 水质多参数测定仪 |
3(套) |
否 |
工业
|
| 彼得逊采泥器 |
1(套) |
否 |
工业
|
| pH/电导率仪 |
1(套) |
否 |
工业
|
| 溶解氧测定仪 |
1(套) |
否 |
工业
|
| 水深测量仪 |
2(套) |
否 |
工业
|
| 噪声测量仪 |
1(套)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包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多光谱遥感分析系统 |
1(套) |
否 |
工业
|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套) |
否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货物由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货物由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 )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 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等。
(5)项目负责人:郭阳、杨悦、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