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515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V46008C/D槽多用途贮存功能优化改造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15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3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0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氟硅酸槽V46008C/D新增搅拌器,并配套完善相应的管道、输送设备及设施,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同时鉴于罐体已运行多年,衬胶已趋于老化,部分除胶安装档板等设施,存在衬胶质量风险,本技术改造将清除全部原衬胶并恢复。具体为:1)本罐体筒体自下而上,碳钢壁厚分别为16、14、12、10,经校核结构强度已不能满足132kw搅拌器直接安装于罐顶。结合现场情况,将从地面生根制作顶置搅拌器的安装平台。2)氟硅酸槽V46008C/D新增316L折叶桨搅拌器,并配套完善相应的管道及设施,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3)贮槽增加搅拌器后,操作中为减少轴向流,增加搅拌效果,每个罐内增加四件搅拌挡板,挡板为等边三角形,挡板径向宽1500mm,挡板高12m。4)完成贮槽结垢物清理并倒运至公司内固定堆放点;清除全部原衬胶并恢复,衬胶为B-5S胶板。安装的档板衬两层胶,每层厚度4mm,罐体其它部分衬一层胶,每层厚度4mm。槽底衬B-5S胶板后,满衬230×113×65mm碳砖,增强耐磨性;槽壁衬B-5S胶板后,加衬1米高的230×113×65mm碳砖,增强耐磨性和防撞击。5)根据设计图纸开设贮槽对应人孔、槽出口及通风口,槽出口分别配置氟硅酸输送泵、磷酸输送泵各两台;配制贮槽进出口及输送设备进出口管道、阀门,满足贮槽多功能贮槽使用需求。本项目在原磷酸装置进行,不涉及新增建构筑物。
总承包方负责根据业主提供设计资料对V46008C/D槽多用途贮存功能优化改造及配套装置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培训、试车、性能考核、工程验收等工作。化工投料试车由总承包方负责组织实施,业主配合参与。但并不因此免除总承包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内。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机电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①如拟派的项目经理负责的其他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但信用管理系统未及时解锁的,应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②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所附证书须手写签名。
③上述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相互兼任。
④上述证书应在有效的使用有效期内。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①如拟派的项目经理负责的其他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但信用管理系统未及时解锁的,应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②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所附证书须手写签名。
③上述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相互兼任。
④上述证书应在有效的使用有效期内。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 ①“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3.5财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仅需提供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包含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附件。
(2)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包含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附件。
注:若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暂未出具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需提供承诺函);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