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乡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坊乡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综合【2026】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香坊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香坊乡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海兴县香坊乡10个村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修建混凝土路面902.95平方米、混凝土路肩1951.97平方米、铺设面包砖11919.25平方米、更换边沟盖板629.4平方米、铺设连锁块硬化8169.43平方米、铺设排水涵管237.5米、修建排水沟及过道沟7644.9米、回填土方1630立方米、铺装沥青路面5322.7平方米及其他基础设施。
2.1.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韩赵庄村、海丰村、北王庄村、东马庄村、郭家庄村、小韩庄村、寇家庄村、大韩庄村、东王庄村、抛庄村共十个村。
2.1.4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韩赵庄村。二标段:海丰村、抛庄村、东王庄村。三标段:北王庄村、寇家庄村。四标段:郭家庄村、东马庄村。五标段:大韩庄村、小韩庄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3.7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3.9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顺序评标。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从一标段开始按照标段划分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被评定为中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在其后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只参与评比,如果本标段还为第一名,则直接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则该中标人在本标段之后的所有标段均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24 09:00 至 2026-06-3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1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2)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元。(3)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0317-5544800 电子邮箱: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7-554480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使用情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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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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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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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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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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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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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香坊乡大韩庄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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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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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新世界A1#楼3层322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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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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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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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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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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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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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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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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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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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668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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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52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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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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