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浪卡子县羊湖内环公路安防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浪卡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浪发改投资[202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藏浪卡子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280万元,剩余资金由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西藏浪卡子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浪卡子县羊湖内环公路安防设施提升项目(工程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临时工程1项;路基工程1项(其中包含场地清理0.565千米,路基土石方1项,特殊路基处理1.64千米,排水工程1.493千米,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0.245千米);路面工程1项(其中包含沥青混凝土面2870平方米,土路肩1.8千米);涵洞工程6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项(其中包含护栏31442米,标志牌165.00块,标线212平方米,安全设施拆除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280万元,剩余资金由财政配套;
2.4 建设地点:浪卡子县卡龙乡、阿扎乡
2.5 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0个月(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3 年-2025 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五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 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未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不良记录;(3)投标人(2023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为B级或以上;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近 3 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养老、失业、工伤)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要求均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 ov.cn/),在交易系统中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30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 cn/)平台上发布。
7. 其它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转账或电子形式的工程保函等形式提交。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 (2)投标企业需办理 CA 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浪卡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西藏浪卡子县宁金康桑路2-5
联系人:木尔甲
联系电话:18989935059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锦地广场3区3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9108967498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0891-69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