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 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桂阳县“一园两镇”供水工程樟杨畴水厂一期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政发改批[2024〕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阳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1451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桂阳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 2.3项目基本情况:(1)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桂阳县“一园两镇”供水工程樟杨畴水厂一期工程,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759.856697万元,其中包含一体化净水设备暂估价金额:784.63443万元由发包人进行二次招标,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 (2)建设内容为建设供水量1.0万m³/d的水厂一座,具体含一体化净水设备,清水池一座、排泥水池一座、综合加药间一座、工具间及变配电间一座,配套厂内工艺、电气、自控、管网、道路、绿化等,项目总用地面积7678.24㎡。;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供水能力1万吨/日;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 ; 2.5 工期要求: 30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8-01,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7-05-28 ;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并一次交验合格; 3.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桂阳县次中心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桂阳县“一园两镇”供水工程樟杨畴水厂一期工程,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759.856697万元,其中包含一体化净水设备暂估价金额:784.63443万元由发包人进行二次招标,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 (2)建设内容为建设供水量1.0万m³/d的水厂一座,具体含一体化净水设备,清水池一座、排泥水池一座、综合加药间一座、工具间及变配电间一座,配套厂内工艺、电气、自控、管网、道路、绿化等,项目总用地面积7678.24㎡。(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供水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供水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桂阳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桂阳县龙潭街道凤凰路 联 系 人:张俊华 电 话:15074173518 传 真:/ 电子邮件:4643034@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国际玉荷园19栋601 项目负责人:何亚婷(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高森、马振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7307350118 传 真:0735-2222152 电子邮件:fazhengchenzhou@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桂阳县鹿峰街道迎宾路49号 电 话:0735-4460955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