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理工学校校园安全服务管理配套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理工学校校园安全服务管理配套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增加项目透明度和供应商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下载采购文件时间截止至2026年6月17日23:59:59,质疑时间有效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若未在本质疑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则视为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