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奎屯市城市运行补短板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备案。招标人为奎屯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奎屯市城市运行补短板项目-奎屯市市政道路改造一期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2.工程规模:1.江苏大道北京路2个右转道改造,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2.江苏大道北京路南侧2个右转道改造,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3.团结南街(北京路-库尔勒路)机动车道路面更换,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4.库尔勒路(春风十里东门-库尔勒路-沙湾街)春风十里停车场。砖铺路面改造为沥青油面。5.库尔勒路(团结南街-塔城街)增设非机动车道,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6.北京路(迎宾大道-沙湾街)南侧机动车道路面改造、非机动车道路面改造等。7.乌鲁木齐东路(迎宾大道-呼图壁街)两侧挡墙更换及机动车道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400324030700356004001 |
伊犁州奎屯市城市运行补短板项目-奎屯市市政道路改造一期项目(施工) |
1.江苏大道北京路2个右转道改造,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2.江苏大道北京路南侧2个右转道改造,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3.团结南街(北京路-库尔勒路)机动车道路面更换,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4.库尔勒路(春风十里东门-库尔勒路-沙湾街)春风十里停车场。砖铺路面改造为沥青油面。5.库尔勒路(团结南街-塔城街)增设非机动车道,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设施。6.北京路(迎宾大道-沙湾街)南侧机动车道路面改造、非机动车道路面改造等。7.乌鲁木齐东路(迎宾大道-呼图壁街)两侧挡墙更换及机动车道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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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果投标前未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视为有在建项目)。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6年03月至2026年05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1)近 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成立年限不足两年但满一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投标人需确保近两年内自身无任何欠税情况,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3、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含自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投标人未被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市场经营的,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需提供承诺函,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没有因重大违法行为(包含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不存在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承接工程项目的情形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联合惩戒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p://ggzyxyl.gov.cn)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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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奎屯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张萌,联系电话:15299828051);(5)投诉受理机构名称:奎屯市房建和市政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机构电话(传真):0992-3330190;投诉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奎屯市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北京西路26-1号 |
代理地址: |
奎屯市南环西路59号 |
招标人邮编: |
833200 |
代理邮编: |
833200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萌 |
代理联系人: |
王桂花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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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邮箱: |
1269748275@qq.com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299828051 |
代理联系电话: |
09923220382 |
招标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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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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