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依法取得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零。 |
注: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四表一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 |
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近五年”是指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交)工日期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完工日期为 2021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③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地方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与本附录注释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释为准。 ④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上述第3条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其他要求应作出书面承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的到岗承诺函,且承诺若中标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不作为资格评审的内容)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 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 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 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2(5)目规定 | 3 | “技术暗标”(如采用)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 质性内容不齐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 文件无法正常打开 | 5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8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 11 | 资质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3 | 财务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4 | 业绩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5 | 信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6 | 主要人员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7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 | 18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内容规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4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同一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总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调价函; (5)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5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②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7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