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514001001 |
| 标段名称: | 飞虎大道(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3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14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3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043.9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内容:飞虎大道(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资料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飞虎大道(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前图纸交底、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阶段)、图纸变更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部分:完成飞虎大道(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设计变更、图纸修改等其它施工任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资料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片区。
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5.项目概况:飞虎大道(北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DN300-DN1400排水管道13.128公里,配套建设排水检查井239座、沉砂井140座,雨水篦子205个,雨水口205个。项目总投资约10506.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912.08万元;具体实施规模及投资以实际实施为准。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片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或上述资质的企业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注: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社保证明是指: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不含临时建造师),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且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3.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且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未对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业绩做资格要求。 |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或上述资质的企业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注: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社保证明是指: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不含临时建造师),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且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且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赋码的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赋码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注: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3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7.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之日前未被昆明市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或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或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 第十一条“严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须针对“第十一条”所述内容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要求:
(1)农民工工资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