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报告研究的批复》(浙发改基础〔2020〕4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218号)批准建设;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三座公铁两用大桥公路部分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27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甬舟铁路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舟山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宁波(含)至舟山(含)铁路正线全长76.396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70.137公里,利用既有线长6.259公里,含宁波枢纽、舟山地区相关工程及公铁合建桥梁公路部分。线路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地区,西起宁波东站,经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至舟山市的金塘岛、册子岛及舟山本岛。全线大中桥梁36座31.391km(其中正线左线桥梁27座28.643km,跨海段西堠门特大桥、桃夭门大桥、富翅门特大桥为公铁两用桥梁,金塘水道为铁路隧道),隧道17座34.660km,桥隧比90.26%。全线设车站7个,其中新建车站4个(北仑西、金塘、马岙、舟山),改造既有车站3座(宁波东、邱隘、云龙),邱隘站为接轨站,其余为办理客运业务的中间站。在舟山站设舟山动车存车场。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6年,项目站前工程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
2.3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4.6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局部线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局部困难地段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5分钟。
2.4标段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高速铁路安全保护设施要求,对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铁路工程,对跨越、下穿铁路燃气、输油、热力、高压水管,生产、加工、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情况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倒杆距离不足的杆塔等危及高铁运营安全进行评估,并提供专项安全评估报告;对金塘海底隧道、西堠门大桥、南洞村隧道等风险工点开展安全风险后期评估,并提供风险后期评估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对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全线外部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并提供咨询意见。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YZAQPG标。
3.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任意一项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易燃易爆品库安全评价和铁路工程油气管线安全评估的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铁路工程油气管线或风险工点等安全评估经验,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
3.5 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应急管理局或应急厅颁发颁发的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任意一项安全评价资质证书;(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安全评估业绩;(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服务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咨询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咨询人员处于国铁集团较大及以上不良行为公布期;
(7)投标人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8)其他情形:投标人与本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817室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4.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7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5.2投标保证金:每标段4万元,接受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雍晓云
电 话:021-51246144
电子邮件:hhtlah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31050167360009888666
10.行政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
电 话:021-51236693。
传 真:021-51236680。
邮 编:200071。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