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工业园区水资源证论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工业园区水资源证论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年度报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参与投标活动。
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磋商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厅),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