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3: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4: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非投标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完整的授权关系文件)。(描述: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非投标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完整的授权关系文件)。(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5: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3)投标产品(双能骨密度检测仪)及其配置产品为射线装置,须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并提供生产厂家以及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18181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联系方式: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