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JA0260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赵志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54529704-8163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和路园区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90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90号,园区占地20.68亩,总建筑面积14399㎡,共有11幢建筑,始建于1984年。 本项目为旧厂区适应性改造装修项目,充分利用原厂区布局规划,最大化保留可利用厂房建筑并进行适应性改造和装修,涉及原有2号、3号、4号、8号、9号、10号和11号楼进行装修更新,装修建筑面积14245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3731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3731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153.58万元 |
| 建设周期: | 12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设计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2、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为2家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1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项文杰 | 联系电话: | 15811110656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5楼第二会议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6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5楼第二会议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