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3300202600076001001 |
| 标段名称: | 泸水市江西、江东片区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1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29 09:00 |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10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涉及江东、江西片区改造中压燃气管道DN63-DN160 燃气市政管道共计25.30公里;建设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拆除及浇筑;本项目共涉及改造老旧小区10个,改造户数2624户,DN63-DN110燃气庭院管道13.12公里;DN15-DN50燃气立管共计8.23公里;DN50燃气围楼管共计2.15公里;DN15 室内支管共计8.56公里;燃气报警装置2624套,并配调压设施;小区内部院场混凝土拆除及浇筑。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需满足资质要求3.1.1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 GB1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 级;
②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注册在施工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须作出相应承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 GB1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 级;
②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需满足资质要求3.1.1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注册在施工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须作出相应承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2.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2.4.1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2.4.2拟配备项目设计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建筑工程专业负责人、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1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2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4.业绩要求:
无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5投标人须如实说明近三年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7-2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