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晋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省晋江圳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的
晋江市晋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编号:晋政采招20260623001)
,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
本项目
《
招标文件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④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4.1(1)④中“技术负责人
”
的要求内容修改为:
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给排水相关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相应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拟派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7.项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
258号(宇源商务中心414室-415室)
邮
编:
362000
联
系
人:
黄小燕、李灵严
电
话:
18359299809/13959998057
项目负责人:
李灵严
电话:
13959998057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内容修改为: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
1)在本招标项目中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
(
2)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
3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
4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
D级 ;
(
5
)不得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第
1.4.3
款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4.4内容修改为: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2)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3)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4)
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
5
)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5、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7.6.1内容修改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
程担保形式。
注
: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账户信息:(合同签订前由招标人提供);以银行保函递交的,由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以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应满足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担保准入条件。上述担保形式均应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且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为自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90日止;若履约保函上载明的担保期限已到期但本项目还未履约完成的,中标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
□
不要求
6、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3.2.1预付款修改条款”增加内容: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于每期进度款支付时按该批次货款30%直接抵扣。(2)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卖方应保证预付款保函持续有效。若预付款保函期限到期的,卖方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预付款保函所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3交货款”内容修改为:
3.2.3交货款(该阶段的支付款合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5%)。
1)本项目每批次供货的设备须按成套系统供货,到货后,经买方确认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费用申请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设备总价的70%。申请资料包括:
①卖方出具的供货清单正本一份;
②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③相应批次设备总价7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其他买方需要提交的材料。
2)每批次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费用申请及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系统设备总价的15%。
8、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六、人员要求”修改为:
(一)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员数量
基本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机电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
反
面
扫描件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以上材料
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技术负责人
1
须具备
中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给排水相关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
。
拟派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
附上其
相应证书
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
面
扫描件。
拟派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
施工员
3
具备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须提供
人员
配置清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4
质量员
1
具备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须提供
人员
配置
清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至少配备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 证),其持证人员不可由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证)替代),
投标时仅须提供
人员
配置清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
机械员
1
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
人员
配置清单,无
须提供证明材料。
7
材料员
1
具备资料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
人员
配置清单,无
须提供证明材料。
8
资料员
1
具备材料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
人员
配置清单,无
须提供证明材料。
(
二
)其他要求
1、项目
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
两
名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评标委员会根据
投标人提供的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表
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应按以上人员要求配备到位,并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递交给招标人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增配人员的,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2、中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发出的人员配备通知(到位时间及人员)要求到岗或派驻现场,逾期
的招标人将按照未到场考勤的违约金进行处罚。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评审项
1)
”勘误为
“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
;
“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的“
说明
”内容的序号顺序重复,均
自行理顺并依次排列
。
10、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5)”
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分项报价表(5)”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综合价格,含设备材料制造、送货并卸货到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二次施工图设计费,二次施工图审查费(如需),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易损件等)的制造、包装、运输(含重块租运)、搬运(含二次搬运、设备搬运吊装等)、装卸、安装(含专用工具)、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其他总价措施、集成、调试、采购保管、检验检测费,保险费,安装期间与土建承包人可能产生的其他配合费(含专业工程施工配合费),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费,验收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费用,办理行业许可费(若有)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服务的费用。
1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2 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表”修改为
本补充修改通知(附件:附件
2 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表)
。
本补充修改通知
作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
、
答疑纪要
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
ggzyfw.fujian.gov.cn
、
http://
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圳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7月03日
附件:
附件
2:
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人员数量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基本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机电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
反面
扫描件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技术
负责
人
1
须具备
中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给排水相关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
拟派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相应证书
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
拟派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
施工员
1
具备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须提供配置清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
1
4
质量员
1
具备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须提供配置
清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至少配备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 证),其持证人员不可由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证)替代),
投标时仅须提供配置清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
1
6
机械员
1
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配置清单,无
须提供证明材料。
7
材料员
1
具备资料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配置清单,无
须提供证明材料。
8
资料员
1
具备材料员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配置清单,无
须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注: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按照第
5
章
“供货要求”的“六、人员要求”进行配备,
第
5
章有对相
应人员提出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