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监理)
答疑纪要
及
补充通知(
一
)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
招标
的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E350901090210025500
3
)
,现就有关事宜发布
答疑纪要
及补充通知
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题一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施工监理服务期填写
“440”日历天还是填写“4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日历日。
答:
440日历天。
问题二
:
投标文件中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还是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要求填写,填写“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经招标人同意,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承诺变更后的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和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还是“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经招标人同意,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承诺变更后的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和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
答:
依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12项要求填写。
问题三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和不低于乙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资质。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承担市政工程监理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请问,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联合体成员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是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答:
不符合。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和 ②不低于乙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资质。
问题四:
1、问题:P7页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是指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查询截图吗? 2、问题:P56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2中2、b“ ...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太高了吧。 建议:按闽建[2017]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范本“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执行。 3、问题:P16页项号43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P82页专用条款9.1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而P81页5.3“预付款:/”。 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4、问题:P89页专用条款9.2第二十二条(2)“合同签订后14天内应协助委托人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每延误1天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 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后14天内应协助委托人办理好施工许可证,若因监理人原因每延误1天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
答:
问题
1: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查询截图;问题2:依照招标文件执行;问题3: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修改五”;问题4:
依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
5、问题:P87页专用条款9.2第十八条(3)“平行检验费用纳入已包括于中标监理合同价款中。...若监理机构未按检验方案开展监理平行检验工作,由委托人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开展,相关费用从监理合同价款中扣除。” 理由:不合理,按闽建办建[2017]55号文件中二、(三)平行检验 “1.平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支付”。 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平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支付”。 6、问题:定标方案中六评分细则序号1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得100分”,若为联合体单位,是否为牵头人满足“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即可得100分? 7、问题:定标方案中六注“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定标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该项目还需提供水运监理资质,该资质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是否明确水运监理查询平台?
答:
问题
5:
依照招标文件执行;问题
6:本项目对于投标单位的监理资质认定若联合体均有该项资质,以联合体中资质较低一方为准;问题7:因水运监理资质暂无平台可查询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定标当日仅核查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其所持有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修改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2198.03”
修改为
“21622.9513”。
修改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42799704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50%)=2139985元。”
修改为
“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4189452.53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50%)=2094726元”。
修改三: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
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7条款号1.1.8建筑安装工程费“221980315”
修改为
“216229513”。
修改四: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
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条款号3.2.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139985元”
修改为
“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094726元”。
修改五: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
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条款号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 修改为“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
本答疑纪要
及
补充通知(
一
)
内容若
在
《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
本答疑纪要
及
补充通知(
一
)
作为
本项目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
本答疑纪要
及
补充通知(
一
)
为准。
特此通知
!
招标人: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