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梧桐缦屿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梧桐缦屿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606-510699-04-01-818460】FGQB-011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鼎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鼎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606-510699-04-01-818460】FGQB-011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山路与洪湖路交会处东南角。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概算、施工验收及相关配合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规划净用地面积51416.75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15%,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高层建筑密度≤1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60米。拟开发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该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规划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项目总投资约98277万元。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方案设计暂定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暂定5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投资额6亿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或金额等指标,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7月03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8-2916171、0838-290278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鼎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德阳市旌阳区朝江路1号八角星坐标A区4楼
邮 编: 618000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838-65570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熙悦时代中心四期(红星美凯龙)6号门7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赵老师
项目负责人: 王老师
电 话: 028-8666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
账 号: 170101040003840
2026年07月0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