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厨房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厨房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58-210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05室
联系方式:0758-2762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维、冯锦彬、冯琳舒、纪玩波、许锐焜、盛菲、李涛
电 话:0758-276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