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602PD0856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上海金融气象创新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95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58337998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浦东惠南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老港镇北部成日乡村单元01-13地块内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选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北部成日乡村单元01-13地块内,位于中心河以东、三灶港以南、东港公路以西、灶泓港以北。主要内容为新建一个50米×50米室外观测基础场地;新建一栋地上两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同步实施连通道、绿化、管网、停车场、围墙、大门等配套室外工程和气象探测环境整治工程;购置气象探测配套设备和网络信息设备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最大跨度约5.9米。 |
| 工程总投资: | 2733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2733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867.6万元 |
| 建设周期: | 18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设计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无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安装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电力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 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2.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管理内容和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的技术标中需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施工图纸,图纸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1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0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冉老师、毕老师 | 联系电话: | 18918322130(冉)、18918322057(毕) |
| 备注: | 1.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 2.投标人应在投标承诺书其它承诺中明确“不存在请托打招呼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区会议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6年08月31日 13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区会议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