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602HK0159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祥德路96弄1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蒋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65530882 |
| 招标项目名称: | 鲁迅初级中学分校修缮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东体育会路105号、东体育会路119弄37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主要对鲁迅初级中学分校1#楼、2#楼进行修缮,涉及总用地面积1920.00 ㎡,总建筑面积约4797.01 ㎡。1#楼建筑面积3105.00 ㎡,2#楼建筑面积约1692.01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屋面工程、外立面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构加固、门窗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局部通风工程、消防系统更新、室外总体等。修缮建筑面积约4797.01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2156.84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2156.84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14.662万元 |
| 建设周期: | 19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设计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2.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 180 天,不得参与本标段 投标。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1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0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斯琳 | 联系电话: | 15026905174 |
| 备注: | 1.本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 □否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2.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 3.项目经理、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的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4.请投标人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虹口区唐山路570弄1号1楼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虹口区唐山路570弄1号1楼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