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克苏乡12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布拉克苏乡12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15004001260420) 已由 草湖项目区农业农村局 以区农发[2026]3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农牧业发展和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布拉克苏乡 12 村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戈壁土墙日光温室10座,长120m,宽16.8m,高5.8m,单体建筑面积2049.91n,10座日光温室建筑面积合计20499.10n;配服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233.11m,项目总建筑面积20732.21m2,新建棚内灌设施10套,新建砂砾石道路1条,配套电力设施1套。(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5004001260420001001 布拉克苏乡12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标段工程规模】:新建戈壁土墙日光温室10座,长120m,宽16.8m,高5.8m,单体建筑面积2049.91n,10座日光温室建筑面积合计20499.10n;配服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233.11m,项目总建筑面积20732.21m2,新建棚内灌设施10套,新建砂砾石道路1条,配套电力设施1套。(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5004001260420001001 | 布拉克苏乡12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 新建戈壁土墙日光温室10座,长120m,宽16.8m,高5.8m,单体建筑面积2049.91n,10座日光温室建筑面积合计20499.10n;配服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233.11m,项目总建筑面积20732.21m2,新建棚内灌设施10套,新建砂砾石道路1条,配套电力设施1套。(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9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提供近 3 年(2022 年01月0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或 2023 年01月01日至 2025 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的情形;(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 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 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8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 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 务平台查询为准);(6)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08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无故放弃中 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7)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 一项目投标;(8)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08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 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9)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0)自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 门通报的;(11)没有因失信行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2)法律 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07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2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12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草湖项目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8-6395938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农牧业发展和水利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标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草湖项目区 | | 地 址: |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光明南路 60 号 2 单元 304 室 |
| 联 系 人: | 买丽哈巴 | | 联 系 人: | 李举 |
| 电 话: | 18399057798 | | 电 话: | 17797916776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