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6年及2027年拆迁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6年及2027年拆迁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6年及2027年拆迁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6年及2027年拆迁项目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
3.参与方式: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招标文件领取等事宜,逾期下载导致不能参与后续投标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通知”并下载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xxxq.sxggzyjy.cn/xwzx/002002/20200323/6d6626a9-2172-433e-a1d6-af9c0742e3e0.html)。
7.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媒介上发布。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9.为保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项目编号一致,本项目编号同第一次公告保持一致,以“JWTDZX-ZB20260712”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