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朴席纵二路(建朴路-殷桥河)工程 (项目名称)朴席纵二路(建朴路-殷桥河)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KFFFJSZ2026070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朴席纵二路(建朴路-殷桥河)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许发[2026]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鑫正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扬州鑫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朴席纵二路(建朴路-殷桥河)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朴席纵二路(建朴路-殷桥河)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
2.3 建设内容:新建沥青道路全长约260m,宽度为16m,规划断面形式为:人行道3.0m+混行车道10m+人行道3.0m=16m。雨污水管网、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路灯迁改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新建沥青道路全长约260m,宽度为16m,规划断面形式为:人行道3.0m+混行车道10m+人行道3.0m=16m。雨污水管网、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路灯迁改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25.7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朴席纵二路(建朴路-殷桥河)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路灯迁改等,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2.9 工期: 10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二级资质办理】);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100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0.5%一档);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5%一档);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0.5%一档);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9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7月31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07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扬州鑫正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扬子江南路出口加工区内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田明姣、耿帆 |
| 电话: | | 电话: | 0514-80820678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田明姣 |
| 邮编: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225000 |
| | 电子邮箱: | 785419524@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7962330
10.3异议渠道
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 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田明姣;联系电话:0514-80820678,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 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