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 |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 5 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需包含桥梁施工内容)或桥梁工程的(新建或维修加固或危桥改造等)施工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资料“(四)信誉承诺书”按给定的内容(施工企业信誉要求)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交安B 类)。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1、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到岗承诺函,且承诺中标后每月常驻工地考勤记录不少于22天; 3、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 4、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注: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其他要求 | 安全员 | 1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证书(交安 C 类)。 |
| 施工员 | 1 | 具备相应的上岗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应的上岗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应的上岗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应的上岗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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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提供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到岗承诺函,且安全员须承诺中标后每月常驻工地考勤记录不少于22天; 3、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 4、以上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8 重大偏差一览表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多标段投标 | 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不齐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 | 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5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8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 资质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1 | 财务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2 | 业绩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3 | 信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4 | 主要人员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5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6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17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8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4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同一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总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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