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农村环境整治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N-2026-GC-07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沁水县农村环境整治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I1400005446000352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6〕211号、沁审管审字〔2026〕2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涵盖全县11个乡镇,51个行政村,主要包括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规划建设主干管DN300mm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4.941km,分支管DN200mm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27.293km,Φ1000mm检查井671个,Φ700mm检查井7114个,Φ1000mm跌水井55个,Φ700mm跌水井289个,入户管(dnl10mmPVC-U)100.365km,道路路面恢复118729.16㎡。
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规划建设分散式三格化粪池(9m³~100m³)共219座,土壤渗滤系统424套,配套12辆尾水资源拉运车。
2.2建设地点:沁水县县域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沁水县农村环境整治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部工作。
2.4建设工期:16个月(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5个月)
2.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执业;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由“信用中国”网站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由多个法人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按照项目情况确定牵头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等,联合体牵头人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6年8月5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法:通过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登录系统,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3 标书售价:免费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站(https://www.qianjilink.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
5.3递交地址: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9月2日10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陈艳
电话:17503560065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上发布。
9.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同时在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qianjilink.com/)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0351-6078005(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8:00)
CA咨询电话:13803439217
9.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文件,否则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3935621129
电子邮件:qsnywyh@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地址:沁水县城新建东街1396号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13453612868
电子邮件:qshbj201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言之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沁水县月亮湾商铺2-1
联系人:陈艳
电话:17503560065
电子邮件:4025552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