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南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2026】075)于2026年7月17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3.5.1条及第3.5.5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
我方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项目施工安装工作,联合体成员方仅负责设备供货任务,不承担任何施工、安装作业;招标文件已明确不要求供货方必须具备施工类资质。
依据惠州市住建局《关于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在惠州市开展业务的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录入。该文件适用对象为开展建筑施工、监理业务的建筑业/监理企业。
联合体供货成员仅履行设备货物供应义务,不开展任何建筑施工活动,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应当办理信用信息录入的主体。我方联合体成员虽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本次投标范围内不实施任何施工相关工作。
现申请予以明确:信用平台录入截图要求按工作内容区分适用,仅由承担施工安装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网页截图;仅负责设备供货、不实施施工安装的联合体成员免于提供该项截图。请招标人、代理机构予以答疑澄清。
答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及拟派驻的项目班子成员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证明的网页截图。
问题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投标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中取水泵船设计的基础资料缺失,无上述数据导致泵船深化设计与《惠州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南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机械设备招标技术要求)》中“取水泵船供货明细清单”偏差如何处理?
答复:请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现场踏勘自行深化设计,如有偏差,需注明原因并附偏差表。相关风险需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问题4.《惠州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南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机械设备招标技术要求)》2.2.1取水泵船结构要求中提到“浮船与岸边的交通以摇臂栈桥为主。若有需要,可以另外配置1艘检修浮船供设备安装检修运输用”,“取水泵船供货明细清单”中无检修浮船,检修浮船是否不包含在本次招标清单中。
答复:检修浮船未列入本次招标供货清单,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5.招标文件和图纸中限定了装配式一体化净水设备长宽尺寸,在出水水质、工艺参数完全达标的前提下,是否允许调整设备外形尺寸优化布置?是否可以对图纸第四册“装配式一体化设备水厂设备材料表”中材料和设备进行调整?如果中标厂家实际供货与该清单中规格参数及数量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复:(1)在满足出水水质、工艺参数达标、尺寸不大于下部清水池外尺寸及满足清水池荷载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一体化设备外形尺寸,投标时需列明、中标后经甲方及设计审批后方可执行;(2)“装配式一体化设备水厂设备材料表”中材料和设备的档次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3)中标厂家供货清单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问题6.招标清单中限定生产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长宽尺寸,在满足《惠州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南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机械设备招标技术要求)》设计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允许调整设备外形尺寸优化布置?是否可以对配套材料和设备进行调整?如果中标厂家实际供货与招标清单中规格参数及数量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复:(1)在满足设计要求和总图布置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设备外形尺寸,投标时需列明、中标后经甲方及设计审批后方可执行;(2)配套材料和设备的档次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3)中标厂家供货清单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
本答疑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潜在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潜在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泓清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