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 年 3 月- 2026 年 5 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有效期自/年/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投资总额≥7500万元的给水管网设计或给水管网项目总承包或给水管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7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于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