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600142001001 |
| 标段名称: | 温泉村李家山产业道路补短板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0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25 09:00 |
| 开标地点: | 江川区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道路工程:路缘石总长2182.71m,混凝土挡墙118.56m³;
(2)排水沟总长1746.64m,铺设混凝土承插管共49m;
(3)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长1962.71m,总浇筑面积10432.21㎡;
(4)安装单柱式标识牌12块、广角镜5块,施划道路标线5888.13m,安装波形护栏2050.84m。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需具备有效地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建设内容应与各公司所具有的资质相一致),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②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为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允许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分别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一项,联合体整体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即可。)
(3)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新成立至今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项目主要人员配置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提供)。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函(本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6)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仍然执行中的记录,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提供)。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需具备有效地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建设内容应与各公司所具有的资质相一致),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25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