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年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开标之日前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5人):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需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与测绘(或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学及水资源(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造价(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 勘察设备要求(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无
3.7 其他要求:
(1)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够3家时须重新进行招标。
(3)招标人的其他约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必须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注: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