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由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装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253474万平方米,建设地点: 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北 。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住宅楼的装修,会所及架空层约800平方米,样板房一套约410平方米,公区装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地库装修约7000平方米(其中示范区为局部地库、坡道墙顶地面、架空层、会所、展示范围内电梯厅及软装设计、供货及摆场等),本次招标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装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详见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方案。
具体内容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项施工图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2861.3772 万元。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图,施工阶段工期示范区90日历天,样板房60日历天,其余公区180日历天 。
2.4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配合整体项目总承包单位确保嘉兴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嘉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一)如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有两家及以上的,则承担施工工作的每一家单位均须拟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理。
(二)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拟派有多个施工负责人的,则任意一个施工负责人满足即可)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装饰装修部分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提供材料①合同复印件、②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打印件(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2)竣工验收时间、装饰装修部分金额或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打印件(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竣工验收时间作为评审依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均不能体现装饰装修部分金额或竣工验收时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如上述材料未直接体现上述所要求的评审要素,该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内容须包含设计及施工。
(4)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或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模式,但均必须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①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装修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及其施工负责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其中上述材料③“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打印件(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不能提供装修工程部分的则可提供总承包项目的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②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分包工程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其中上述材料③“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打印件(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不能提供装修工程部分的则可提供总承包项目的材料。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上述条款3.13-3.17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承诺书”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其他: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善县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566号科创园二期1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84027716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联 系 人: 张小一
电 话: 0573-84973399
邮 箱: /
2026年7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