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投标信息完善菜单中准确填报相关投标信息,并进入交易文件模块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采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打开)。如项目发布有澄清文件,投标人须在答疑文件处获取最新文件。以上述方式完成全部操作,方视为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512-58188093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为见面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携带 CA 锁进行线下现场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