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金城镇2026年度城镇老旧小区(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金坛区金城镇2026年度城镇老旧小区(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A3204821839000119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坛区金城镇2026年度城镇老旧小区(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金坛区金城镇2026年度城镇老旧小区(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26〕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坛区金城镇2026年度城镇老旧小区(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金坛区金城镇2026年度城镇老旧小区(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西门社区散居楼、小南门社区散居楼、文化社区散居楼、丹阳门社区散居楼、五星社区散居楼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改造面积9.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小区外墙出新约4.99万平方米,小区道路改造约1.62万平方米、铺装翻新约0.21万平方米、雨污水改造约0.72万米、同步实施内墙出新、管网改造、照明设施改造、通讯智能化等杆线改造,并完善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55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根据开工令)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3 年 8月 24 日以来承建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时间为准;②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单份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施工部分须满足招标公告 3.4 条要求;③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3.4.2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8 月 24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网 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南路99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8362270126 电话: 15051905312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殷正军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3200
电子邮箱: 78557554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18362270126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南路99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051905312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异议邮箱:785575546@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