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如城智能科技孵化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昌县如城智能科技孵化园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4-330624-04-01-5022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昌县如城智能科技孵化园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620.52万元,工程概算22620.5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671.01万元,建设规模:总⽤地面积12029.6㎡,总建筑面积约34836.44平方米。项目分为1#和2#楼,其中1#主楼共计17层,总高69.95m,建筑面积约21564.92㎡;2#主楼共计12层,总高50.55m,建筑面积约13271.5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新昌县纬⼀路以南,西临新民江。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水、电、暖等专业的配套内容,包括土建(含地上建筑结构等)、安装(电气、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暖通、防排烟、泛光照明、电梯等)、装配式相关工程、幕墙专业工程、涂料工程、室外市政景观工程(含海绵城市、雨污水管网、景观水电等)、智能化系统、地下室设备用房、电梯厅、楼梯及干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2663.794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5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总面积 24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的业绩中:若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主要施工任务)(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一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以上材料面积显示不一致的,按最小值计,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竣工时间、建筑总面积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公共建筑”定义: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商住楼、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3.1、3.2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3内容。
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联合体另一方也需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两个项目负责人均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本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或C3类证书不少于2人,具有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证书不少于1人),须提供缴费期限包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项目管理班子另须具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并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0日10:00时,评标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00时。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
https://xc.ggb.sx.gov.cn/TPBidder-ztk/memberLogin。
注: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东门如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西镇南路79号-10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5号城建空间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0575-86501816 电 话: 13656564091
传 真: / 传 真: /
2026年7月31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2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