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3月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流通餐饮环节专项1805批次,元旦春节专项220批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及其实验室)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食品)
采购包2(校园食品专项1800批次、第一季度抽检180批次、“你点我检”活动专项285批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及其实验室)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食品)
采购包3(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800批次、生产环节专项、230批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及其实验室)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食品)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