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12098号- CGXM2026229900009401
项目名称: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检验检测专用易耗品第一包(详见第五章 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检验检测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检验检测专用易耗品第二包(详见第五章 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签订合同后7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2日至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区 联系电话:82752735开标仓-1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2025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并具有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并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的相关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长春市宜居路2699号
联系方式:0431-8500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