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7504002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索县第一小学食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由索县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那曲市索县第一小学食堂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索发改基建(2026)2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第一小学食堂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7504002
2.3 建设地点:索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食堂3363.28㎡,发电机房41.14㎡,厕所89㎡,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院内硬化工程956.31㎡,室外强电工程150m,室外弱电工程50m,室外给水工程150m,隔室外排水工程50m,室外雨水工程50m,室外采暖工程50m,油池1座,化粪池1座,拆除原框架建筑987.72㎡,拆除原铁皮326.76㎡,拆除原学校大门1项,拆除原有旱厕89.4㎡,拆除围墙10m,新建大门17㎡,新建铁艺大门1座,人行通道门禁2个,道闸门12m,新建围墙5m,迁移树木12棵,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柴油发电机组250DFBF1台,电梯1台,消防水箱间1个,厨房设备1项。
2.5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建设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5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D级的凭证截图。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4.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6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4日10时1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 gov. cn/) 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4]215号)的规定要求。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索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1990896204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立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广场4栋809室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504584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