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600202600314001001 |
| 标段名称: | 绥江县2026年农业产业灌溉沟渠项目(会仪镇片区)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0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20 09:00 |
| 开标地点: | (绥江)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89.25697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1 建设地点:绥江县会仪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绥江县2026年农业产业灌溉沟渠项目-会仪镇片区涉及绥江县会仪镇黄坪村、会仪村、和平村3个行政村,项目共涵盖5项子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小型塘坝除险加固、农业产业灌溉供水两大工程类型,具体包括:黄坪村1组大湾头塘坝改造工程、黄坪村17组杉木田塘坝改造工程、黄坪村农业产业灌溉工程、会仪村农业产业灌溉工程、和平村农业产业灌溉工程。工程整体为V等(小<2>型)水利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塘坝坝体加固、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新建旱浇池主体浇筑、配套取水坝及输水管网铺设。本片区累计惠及农户995户共4450人,累计改善灌溉面积2327亩,灌溉用水量37.00万m。本次招标规模约505.66万元。
(1)黄坪村1组大湾头塘坝改造工程:坝顶迎水面加砖砌护栏(含立柱)45m。
(2)黄坪村17组杉木田塘坝改造工程:主坝体新建防渗墙88.5m,护岸挡墙133m;输水涵管分高涵与低涵,高涵涵管长9m,低涵涵管长8.5m。
(3)黄坪村农业产业灌溉工程:新建取水坝8座、取水池9座及阀门井17座,配套输水管道dn40管长885m、dn50管长2042m、dn63管长462m 及其管道附属配件;
(4)会仪村农业产业灌溉工程:新建取水坝10座、取水池10座及阀门井20 座,配套输水管道dn40管长491m、dn50管长1350m、dn63管长300m、dn75管长1955m及其管道附属配件;新建100m³旱浇池10 座,均为钢筋砼结构。
(5)和平村农业产业灌溉工程:新建取水坝8 座、取水池9 座及阀门井17 座,配 套输水管道dn32 管长348m、dn40 管长509m、dn50 管长1941m、dn63 管长835m 及其 管道附属配件;新建100m³旱浇池8 座,均为钢筋砼结构。
2.3 计划工期:24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2)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9)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10)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
| 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和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含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1 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2026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应无不良行为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承诺书),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查询期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和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含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7 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B证与建造师证须为同一人;(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9 其他要求:
3.9.1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2)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9)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10)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