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600219001001 |
| 标段名称: | 耿马自治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0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20 09:00 |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厅(耿马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36.6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等各阶段全部勘察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
(1)勘察部分:按照初步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勘察成果文件能够满足初步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工作需求。不允许过度勘察。
(2)初步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成果须满足评审审查深度及相关质量标准,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勘察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2初步设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初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或其他证明材料)。(注:项目总负责人和初步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兼任)
3.3.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3.3初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参保花名册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初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3.4以上派往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 其他: |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的财务情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初步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各项要求投标人分别自行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3投标人2022年至今未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如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8.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经查实投标企业不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20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