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JXTC202614008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新材料综合开发项目矿山开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6 年 6 月 25 日印发《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意见》(矿安〔2026〕78 号)文件规定,非煤露天生产矿山应当在 2028 年 5 月 1 日前落实自建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企业实施整体托管。中标人承诺作为整体托管承托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规范要求完成全部合规整改工作;服务期内,如因中标人无法按期、按标准履行整体托管相关合规义务,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执行:(1)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出具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2)合同因此解除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不赔偿预期可得利润损失;(3)双方在30日内完成现场清算,招标人据实结算中标人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中标人完成人员、设备撤场,配合完成矿山现场交接。
现更正为: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6 年 6 月 25 日印发《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意见》(矿安〔2026〕78 号)文件规定,非煤露天生产矿山应当在 2028 年 5 月 1 日前落实自建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企业实施整体托管。本项目无法再继续采用采掘施工服务外包模式的或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1)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出具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
(2)合同因此解除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不赔偿预期可得利润损失;
(3)双方在30日内完成现场清算,招标人据实结算中标人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中标人完成人员、设备撤场,配合完成矿山现场交接。
2.原招标文件第53页“注:本清单所列工程量均为暂估工程量,最终按实际”
现更正为:
注:本清单所列工程量均为暂估工程量,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以最新的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江西饶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吴村镇开源路875号
联系人:占先生
电话:1837089197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凤凰西大道7号万嘉商务中心11楼(上饶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汪逸、全媛、刘子豪、程云、廖怀鹏、孙少庆、程贤斌
电 话:0793-8786738、1907030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