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材料。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备案号:51000026210200078791[2026]06220
2、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2,180,000.00,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1,100,000.00,采购包3最高限价(元): 480,000.00,采购包4最高限价(元): 820,000.00,采购包5最高限价(元): 1,200,000.00。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四、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项目电话:0817-2327281,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龙福兴、伍毅、陈良语 技术审核:郑佳、周艳、李嘉星、熊利红
电话:项目电话:0817-2327281,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