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JDFFJSZ2026060001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江都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都区数据局关于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江数投资发[2026]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致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 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都区,东至黄河北路、南至天山路、西至大涵河、北至双沟新河。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53001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573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阶段及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总承包阶段及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监理业务包括:工程总承包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建设相关各方关系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及保修阶段相关监理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工程总承包工期365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 1 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 5人;
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 年4月至2026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 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44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监理机构18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类似工程业绩6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7 月 30 日至2026年 8 月 4 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 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8.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8.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6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致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
文昌东路1468号星创天地335室 佳源银座7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彭腾
电话: / 电话: 0514-8635636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邮编: / 传真: 225200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216179657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4-80803876;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腾 ,联系电话:0514-86356366 ,通讯地址: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