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府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府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石
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狮发改审
[2021]25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筹
,
招
标
人
为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府园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府园路道路工程总价约
3705
.
0930万元,起点与学府路相交,桩号为K0+000;终点交于石锦大道,走向大致呈东西向。拟建道路宽21-24.00m,总长约1767.593m。道路施工桩号为K0+ 020.809— K1+749.901
,
设计行车速度为
40km/h
,道路红线控制宽度
:21-24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雨水管道最大管径
DN1000
。
具体详见道路平面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用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阶段等招标图纸规定的所有施工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职责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
3705
.
0930
万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规定
的
60%
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
55.8922
万
元
。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计费基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按
1.0
计算,复杂程度系数按
1.0
计算、高程系数均按
1.0
计算。
注:
因工程施工期延期导致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或施工工程量增加的,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计划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
3.
6
投标人
“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
闽建筑
[2015]35
号文
)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6]8
号文)要求,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 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3.
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年
1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
2
年
2
月
8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11000
元人民币(下同)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
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
2
年
3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0
0
秒(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
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ggzyfw.fujian.gov.cn/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
512号金融中心
3
楼
,邮编:
362
700
;
电子邮箱
:
/
;
电话:
0595-68870865
,传真:
/
;
联系人
:
黄
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现代华城科技广场
1幢10楼
,邮编:
362
0
00
;
电子邮件
:
1752419241
@qq.com
;
电话:
0595-
22006680
/
18965503688
,传真:
/
;
联系人:
小郑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
n
;
联系电话
:
0595-22135508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
联系电话
:
0595-88720887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
5 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0595-830512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