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_______________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辋川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综合楼工程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发改审〔2021〕8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惠安县辋川镇卫生院
,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惠安县辋川镇卫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泉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惠安县辋川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安造价约人民币133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
2
)招标类型:
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工程包括公共卫生综合楼(含地下非机动车车库)以及广场、道路、室外水电管网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造价约人民币1332万元,综合楼檐口高度20.7m,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3357.4㎡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造价约人民币1332万元,综合楼檐口高度20.7m,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3357.4㎡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31059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31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不适用”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适用”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和《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的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1月29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2月08日18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
2022年 2 月 24 日17时00 分 00 秒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6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按泉建筑[2019]54号和泉建筑〔2021〕48 号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02月25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惠安县辋川镇卫生院
地址:
惠安县辋川镇
邮编:
362103
电子邮箱
:
_______________
电话:
87367558
传真:
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小江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泉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503-2
邮编:
362046
电子邮箱
:
nqha22372070@163.com
电话:
13110720753
传真:
/
联系人:
小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
0595-878875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
0595-8737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