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六)
工程名称
厦门新会展中心-冷源系统及末端设备采购
招标阶段
材料设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分标准已做修改,具体详见本答疑附件一。
2、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
202
2年
2
月
18
日
10
时
45
分。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发中标通知书之前,若招标人认为
有
必要对AHRI选型文件
进行确认的,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1)
招标人有权向美国空调、供热及制冷工业协会(即AHRI)发出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所投所有离心式冷水机组选型文件的真实性征询函,仅
以
AHRI的征询函明确该选型文件的数据为真,方可确认该选型文件有效,其余情况均视为无效文件。
(2)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的选型文件提供现场选型核验,以验证其符合招标要求。
四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答疑一、答疑二、答疑三、答疑四、答疑五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
22年1月
29
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
22年1月
29
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5.00 分
技术部分:35.00 分
投标报价:5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00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扣除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有效投标报价后,剩余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及形式评审且经专家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基准价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
5.005%
则计为
5.01%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15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
(3分)
投标人拥有的售后服务人员≥15人得3分;10人≤售后服务人员<15人得
2
分;5人≤售后服务人员<10人得1分。
售后服务人员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并持有制冷工证或制冷设备维修工证或维修电工证的扫描件,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在厦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按月且逐月缴交的(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且需为每一月的当月逐月缴交,若为补缴的视为非连续缴交)医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不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3分)
投标人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取得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上述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方予计取。以上全部满足的得3 分,缺少一项的扣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离心式冷水机组制造商企业信用等级
(2分)
根据离心式冷水机组制造商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所投离心式冷水机组制造商近五年内(近五年指2017年1月1日起(含本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止)获得中国制冷空调行业企业AAA信用等级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网址:http://www.chinacraa.org/index.aspx)发布关于中国制冷空调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质保期限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空调设备质保期承诺满足招标人的最低要求(两个制冷量周期),得2分,质量保证期每延长12个月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进行评审,否则不得分。
投标离心式冷水机组品牌的类似业绩
(3分)
投标人所投离心式冷水机组的品牌制造商近五年【近五年指2017 年1 月1 日起(含本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业绩(该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予计取:
①
离心式冷水机组出货业绩;
②
单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③
业绩
中含高压离心机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①所投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商的出货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②所投冷水机组出货业绩项目的验收合格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③
根据注
3的要求提供业绩的项目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提交项目地址、建设单位至少3个部门的联系方式(含部门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其中1个部门须为工程部门),以备招标人核实业绩的真实性。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35分)
离心式冷水机组能效比
(12分)
投标人所投所有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能效比进行评价,所投型号在国标工况下(依据
GB19577-2015规定):
1
)
27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达到国家一级能效(COP≥6.3且 IPLV≥8.1)的得 8分
;达到国家二级能效(
COP≥5.8
且
IPLV≥7.6)的得 4
分,其他不得分。
2
)
15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达到国家一级能效(COP≥6.3且 IPLV≥8.1)的得 2分
;达到国家二级能效(
COP≥5.8
且
IPLV≥7.6)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3
)
11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达到国家一级能效(COP≥6.3且 IPLV≥8.1)的得 1分
;达到国家二级能效(
COP≥5.8
且
IPLV≥7.6)的得 0.5
分,其他不得分。
4
)
5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达到国家一级能效(COP≥6.3且 IPLV≥8.1)的得1分
;达到国家二级能效(
COP≥5.8
且
IPLV≥7.6)的得 0.5分,其他不得分。
注
1:需提供所投标型号在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index.htm)备案的能效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
2:空调制造商根据投标文件要求在设计工况下的AHRI选型文件中出具的投标型号应与中国能效标识网上显示的投标型号一致,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设计工况下的带AHRI标志的选型文件和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扫描件进行评审,扫描件还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能效比(3分)
投标人所投所有空气源热泵的能效比进行评价,依据
GB19577-2015所规定工况,全部均能达到国家一级能效(COP≥3.4,且 IPLV≥4.0)的得 3
分;全部均能达到国家二级能效(
COP≥3.2
且
IPLV≥3.7)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的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往前追溯的投标型号在中国能效标识网(
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index.htm)备案的能效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离心式冷水机组冷量调节范围
(
3
分)
根据投标离心式冷水机组在设计工况下(即冷冻/冷却水定流量、冷冻水出水温度5.5℃、冷却水进水温度32℃)能稳定运行的冷量调节范围(所有机型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评价,
0≤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的加权平均值≤20的得3分
;
20<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的加权平均值≤25的得2分;25<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的加权平均值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注1:投标人需提供冷水机组制造厂家出具的投标型号在设计工况下的AHRI选型文件和经公证的中文译本、部分负荷参数表、冷量调节范围计算书并加盖冷水机组制造厂家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2:调节范围下限值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条件范围下限值的加权平均值=(27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台数+15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台数+11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台数+500RT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调节范围下限值×台数)/总台数
注3:调节范围下限值计算保留到个位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压缩机形式
(2分)
对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压缩机形式进行评分:
投标人所投的空气源热泵机组采用双螺杆压缩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的空气源热泵机组采用半封闭式压缩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冷水机组制造厂家为此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冷水机组制造厂家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否则该项不得分。
冷水机组制冷剂
(
3
分)
投标人所投的离心式冷水机组的制冷剂采用R1234ze(E)或R1233zd(E)或R134A 或 R514A 或 R513A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冷水机组制造厂家为此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带有制冷剂数据的投标型号在设计工况下的AHRI选型文件和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并加盖冷水机组制造厂家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品牌(8分)
(1)投标人所投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为欧洲或美国或日本品牌的得5分;
(2)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吊式空调箱、风机盘管为欧洲或美国或日本品牌的得3分。
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品牌制造商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或商标使用授权文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以证明投标设备的品牌;
②所投设备品牌属欧洲或美国或日本,指《商标注册证》载明的商标申请人及申请人地址均属于欧洲或美国或日本;
③《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或商标使用授权文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扫描件(全本复印)每页均加盖所投设备品牌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后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组合式空调机组先进性
(4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评价:
1、组合式空调机组箱体获得EUROVENT或AHRI性能认证;
2、组合式空调机组水盘管获得AHRI认证;
以上每满足1项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还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若资料不是中文版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①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5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50×E2;
其中:E1=1,E2=0.5。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