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雄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漳州汇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铭奕建设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三中高考考点双电源改造工程
已由
永春县教育局
以
永教计
[202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127.3821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
127.3821
万元
,
包含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等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
127.3821
万元
,
包含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等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73821
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
(装
、
修
、
试
)电力施工许可证,类别为承装
、
承修
、
承试
五
级及以上的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
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永人社[2017]91号)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核发中标通知书。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全 称: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 号:13570101040029312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3.10.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
当前挂网项目为非电子标,需投标人在泉州网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备案(具体可咨询
0595-22135508),并获取投标码后,方可顺利开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年
1
月
30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
2
年
2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ggzyjy.qu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2
年
2
月
14
日
17时00分前到帐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
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 54 号)
,
③
从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中一个账号)
帐户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
格式:永建招字
[202
2
]
014
号
)并
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2
年
2
月
15
日
14
时
0
0
分,提交地点为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并同时提供
“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投标邀请书
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地址:
永春县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365988339
,传真:
联系人:
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春县湖滨路
379号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fjjp27196988@163.com
电话:
0595-27196988
,传真:
0595-27196988
联系人:
王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
116号)
联系电话:
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
0595-2388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