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_______________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溪县凤山家园项目工程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1】C09042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兴泉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安溪县兴泉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11626.4601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
2
)招标类型:
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地下室、土方回填、1#楼~7#楼的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未施工完成部分以及现有建筑物结构加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11626.4601万元、总建筑面积57017.61平方米、3#楼地上33层,檐口高度96.1m;4#楼地上33层,檐口高度96.1m。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57017.61平方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626460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执行,其中:
①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2)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2月10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
2022年03月01日10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8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0〕79号、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单位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提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03月01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兴泉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C幢602室
邮编:
/
电子邮箱
:
/
电话:
18350708661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水利水电综合楼三楼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3519633488@qq.com
电话:
0595-28765333,13107879606
传真:
/
联系人:
王道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
联系电话:
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
0595-6886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