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邵武市民俗文化演艺中心及配套工程(
EPC+O)
已由
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邵发改投资〔
2025〕148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邵武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
建设资金来源
多种渠道筹措
,
招标人为
邵武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968153900
元
,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邵武市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邵武市民俗文化演艺中心,主要包括三角戏馆、傩舞馆、昭武民俗馆、严羽文化馆、黄峭文化馆、张三丰文化馆、民俗文化演艺厅、民俗文化演艺中心和相关配套设施,配备地下车库(兼作人防)。并对城市轴线上的城市公园进行提升改造,以及完善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建设;
总建筑面积
82550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总投资
96815.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086.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运营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
邵武市民俗文化演艺中心及配套工程(
EPC+O)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市政、绿化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二次装饰工程、夜景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等各类深化设计(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抗震支架等)
。
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物
、室外总体、
市政
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
③采购内容包括
(
但不限于
)
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工作。
④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中物业管理服务、充电桩经营服务、可运营资产的招商运营(或统租统管)服务。(详见本项目
发包人要求及
运营服务合同)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2891.0211
万元
,
计算方法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08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按业主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
,
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4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
,
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5
)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
级资质和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
,
应具备
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或
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
或
③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或
④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或
⑤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
,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
承担相应专业设计任务的本单位
正式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专业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
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5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中任意一方
为牵头人
,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
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
,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
,
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设立分(子)公司
,
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
若
联合体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按
承担
不同专业
承包内容
(
如
建筑
和
市政
)
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
资质
以联合体协议书中
承担
对应
专业
承包内容
的
专业单位
资质
为准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
2
家及以上共同承担运营任务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C类
。
4.3 定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
6
-
4
-
2
8
1
8
:
00
:
00
(北京时间
,
下同)至
202
6
-
5
-
2
8
8
:
30
:
00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npztb/
)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
npzf格式)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
,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
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
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
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
5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2026-
5
-
2
8
08
:
30
:
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https://ggzy.np.gov.cn/npztb/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邵武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邵武市五一九路
392号
,
邮编:
354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9-6322690
,
传真:
/
联
系
人:
欧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号招标大厦
,
邮编:
35000
2
电子邮箱:
/
电
话:
13075958396
,
传真:
/
联
系
人:
陈工、张工
项目负责人:
陈超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https://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邵武市五一九路
392号
联系电话:
0599-63238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层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