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三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三期)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龙发改审
[2026]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除争取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主要在龙溪南路新建一根
DN1200污水管道,管长约1340m,拉森钢板桩支护;现状雨水管道进行清淤检测修复及市政管线检查井加高改造并补强;对沿线主车道、人行道进行路面改造,交通标线和安全设施布设;水仙大街与龙腾路污水新建联通管DN800,管长约61.10m,敷设于机动车道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污水工程、顶管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
以及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涉及的污水管网最大管径为
DN1200,涉及城市道路工程最高道路等级为主干道
(
不含快速路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
直径
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
城市道路工程
(
不含快速路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
预算审核价
32206763元
(暂列金
¥1540000元)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万元,属于
大
型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
大中小
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206763元(暂列金¥1540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适用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
4
-
24
00:00:00
至
2026-0
5
-
18
09:30:00
通过
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类(8%≤K<12%)
(
含
8%,不含12%
)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6-0
5
-
18
09:30: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
拾万元整(
¥
5
00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或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根据【漳建筑〔
2021〕12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接受纸质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0
5
-
1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漳州发展招标采购网(https://zbcg.zzdc.
com
.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桃林路
57号漳州第二自来水厂水务大楼5楼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6-2121160
,传真:
/
联系人:
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恒大城市之光
11栋3301室,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fzjtzzfgs@126.com
电话:
0596-2588508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
袁东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
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
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