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明广场项目提升改建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内资),集发展备案【2026】389 号
批准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为
厦门文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为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文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
2.1.1
.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集美区11-11集美新城片区立言路与杏林湾交叉口西北侧
。
2.1.2
.工程
建设规
模
:
本项目改造提升总用地面积为90717.764㎡,总建筑面积为95925.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8462.8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7463.12㎡;地上一至四层,地下一层,地下停车位 769 个。改造范围包括:A-01#楼~A-18#楼、B-01#楼至B-13#楼、C-13#楼、红线内的室外场地及全部地下室。主要涉及地上、地下室的建筑改造;车库电梯等候区装修;增加电梯;预留分体式或VRV空调机位及美化;室外广场及绿化的改造提升;夜景及美陈的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整个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
2.1.3
.
投资总额:人民币
6818.9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926.445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214.9406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
.
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
3.
招标范
围
:
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估算、设计文件汇总,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
4.
内容:
(1)设计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1.土建工程(包含楼梯改造、商铺分隔改造、外立面窗户改造、公共卫生间改造、店招/雨篷改造、外立面提升改造、地下室流线改造、增加连廊改造、梁/柱/楼板等加固及楼板修补、漏水修补、餐饮特定区域结构加固、增加垃圾处理用房改造);2.给排水、中水工程(包含增加隔油池改造、增加油烟井改造、增加化粪池改造、增加污水管改造、给排水条件改造);3.弱电工程(包含增加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改造、配备商铺网络光纤保证商铺网络、电话畅通、增加导视系统改造);4.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包含增加载客电梯改造、增加货运电梯改造);5.消防工程(包含消火栓、灭火器改造、喷淋改造、电气消防点位改造);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包含A区、B区和C区空调机位规划和美化改造);7.车库电梯厅精装修;8.室外景观工程(包含节点提升改造、铺装提升改造、绿化提升改造、照明提升改造、排水管网提升改造);9.商业美陈(包含全域夜景、上墙雕塑、建筑装饰美陈),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
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
。
2.2.
6.
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
3.2
.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
投标人
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6.3万m²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5.
投标
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
投标
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
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
经
济
补
偿的
,
招
标
人
将
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
标
准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0
至
2026-05-31
,
每天上午
9时 00分00 秒
至
12时 00分 00秒
,下午
14时 00分00 秒
至
18时 00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xmzyjy.cn:9100)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
方
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
投标保证金
递交
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保担保手续
。
8
.2.投标保证金
递交
的方式:
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3.投标保证金
递交
的金额:
3万元
。
9
.
投标
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6-06-01 09:00:00
,
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xmzyjy.cn:9100)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CA证书
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
CA证书
解密。
9.2.
逾期
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
投标
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
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文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368号嘉庚艺术中心
邮编:
361000
电话:
15105986589
传真:
无
联系人:
游晓荣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邮编:
361004
电话:
0592-2519085、0592-2279319
传真:
无
联系人:
刘晓倩、吴惠强、黄振斌(项目负责人)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xmzyjy.cn:9100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楼
联系电话:
0592-6683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