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河堤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河堤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浦发改〔
2023
〕基字
171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
,
招
标
人
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洪涝工程中的丹桂河河堤及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河堤改造工程:对丹桂河南侧现有河堤挡墙予以拆除重建。设计起点为南浦北路桥梁以东30m,终点至皇华山路桥梁东侧120m处,总长580m。(2)景观工程:对丹桂河南侧河堤以南5m宽范围内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建设滨河游步道。同步完成现状检查井提升及电力管线工程。(3)桥梁工程:结合该段河道南侧的“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新建2座桥梁与安置房北侧预留消防通道衔接,桥梁宽13m,长7m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等的施工监理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服务监督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6458729
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下浮
20%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
;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637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
2017
〕
32
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②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
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
(
含县级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
且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6 16:00:00
至
2026-06-01 23:59:59
通过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np.gov.cn/pc/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00
前
(
以银行到账为准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pc/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二楼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9-2826893
,传真:
/
联系人:
祝世威
招标代理机构:
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639 号三楼浦宏招标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9-6028215
,传真:
/
联系人:
钟诗琪(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周佳歆)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s://ggzy.np.gov.cn/pc/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210
号
联系电话:
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9-2880060